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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刊文:鼓励上市公司兴办职业教育,重点是“高质量”

文章来源:行业动态 2021-10-20 1178 TAG标签
职业教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兴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兴办职业教育,鼓励各类企业依法参与兴办职业教育。

 
2019年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就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
 
与上一次的改革实施方案相比,《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看到“上市”二字,有人就联想到“商机”“资本运作”。有报道称,此消息发布后,职业教育赢来政策利好,教育概念股走强。但不得不说,这存在一定的误读,职业教育的“利好”,不是资本通过举办职业教育赚钱,而是要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为产业升级换代培养生力军。
 
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意味着要建设高素质的“双师”队伍,要推进深度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实习实训条件。鼓励上市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是要利用企业的优势,推进职业教育提升质量。从这一角度说,则需要进一步解决以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格局不是推卸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而是要激活多元力量,共同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为此,要鼓励上市公司等举办职业教育,必须有长效激励机制,如给予税收优惠等。近年来,我国一直倡导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但一直很难深入推进,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就是因为缺乏长效机制。
 
其次,上市公司等举办职业院校,并不天然地就会利用企业资源,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要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必须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只有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才能根据产业行业发展对人才提出的新要求,改革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更新教材,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最为重要的是,职业院校必须坚持职业教育定位。
 
此次《意见》提出,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发展职教本科,是把职业教育建设为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的重要举措,但是这被一些办学者理解为以提升学历来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以学历为导向办学,中职追求升高职、本科,高职追求专升本,本科追求读专业硕士,这会导致职业教育“空心化”和“低质化”,是必须避免的。而要让职业院校坚持职业教育定位,在落实学校自主权的同时,还必须改革人才评价体系,摒弃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低人一等的观念,形成“崇尚技能淡化学历”的社会氛围。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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